国际高尔夫裁判张在兴:球场不可分割部分规则
在2012国窖1573男子职业挑战赛上发生了这样一则非常经典的判例。比赛是在北京天竺乡村高尔夫球场举行,这是一个中规中矩的平原球场,球场本身难度并不是特别大,再加上前两天天气非常好,球员应该可以打出非常好的成绩,但是很多球员的成绩却不甚理想,比赛的第二轮,很多球员都在为晋级线挣扎。其中就有球员张伟,他的球路今天显然不是非常稳定。在第12洞的时候他的球偏右到了球车道右侧的栅栏旁边。
12洞是本次比赛比较难的一个五杆洞,全长球员第一杆落点左边是水障碍,右边过了球车道是长草和界外。这次比赛我们将12号洞右侧一个由栅栏包围的农机库定义为界外,而界限就是栅栏。在栅栏外围有一些支撑栅栏的木桩,这些木桩本身是不可移动妨碍物,所以如果球员的球打到栅栏附近,球员不能够接受栅栏的补救,因为标示界外的物体不是不可移动妨碍物(见不可移动妨碍物定义),但是球员如果会受到木桩的妨碍,球员仍然可以免罚杆抛球。这就是判例里24-2b/6所描述的情况。造成的结果就是很多球员都能够通过接受木桩的补救而避免栅栏的妨碍,而有一些球员就不得不在受到栅栏妨碍的情况下打球。这显然会很不公平,有鉴于此,我们竞赛委员会将所有的立桩界定为球场不可分割部分,这就意味着球员不能得到任何来自木桩的免罚杆补救。
球员张伟的球正是停在了栅栏旁边,他在挥杆过程中并不受到栅栏的妨碍,但是却受到旁边立桩的妨碍。按理来讲,立桩是不能接受补救的,但是这个立桩是能够活动的,它仅仅是靠一根铁丝与栅栏相连。现在的问题是立桩可以被移动到其他地方吗?
球场不可分割部分,顾名思义,就是属于球场自然的一部分,它的属性与球场上的树木和草坪是一样的。所以这种与栅栏相连的立桩虽然能够活动,但是却不能移动的。可以参考的类似判例13-2/32
一个石头砌成的墙在球员打球线上。球员从墙的顶部移走了一块石头,这是被允许的吗?
不行,这个墙作为一个整体并不符合可移动妨碍物的定义并且单个的石块不能被故意移走。所以,墙体是一个不可移动妨碍物,那么它的所有部分都被视为固定的。球员移动了不可移动妨碍物,则违反了规则13-2。如果墙壁被宣布为球场不可分割部分,那么本规则同样适用。
由此可见,球员是不能移动这个立桩的。否则将会因为违反13-2受到处罚。
同样是球场不可分割部分,还有这样一条有意思的判,球员的球打进了球场小卖亭的房间内,小卖亭是球场不可分割部分,球员可不可以将房间的门窗打开,然后将球从窗户里打出去?
答案是可以的。像门和窗户这些属于球场不可分割部分,但是本身是设计能够移动的部分,是可以被移动到任何位置的。当然前提是这不会造成不正当的延误。所以这样做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反思一下上面真实判例的内容,假设这个立桩只是搭在栅栏上,跟栅栏实际上并不相连,而且不用借助任何外力或者造成任何不正当延误就可以将它拿下来,我们又应该怎样处理呢?
其实相类似的例子在2007年中巡赛南京站的比赛上就出现过,当时李今亮老师是裁判长,球场上有很多新种植的竹林,为了防止被风刮倒,大部分竹子都用支架固定住了。由于这种支架过多过密,补救会非常困难,所以就将整个球场的支架定义为球场不可分割部分。有球员的球打进树林之后,发现一根树木支架是可以拿走的,那么他可以拿走这根支架吗?
这是规则和判例里面都没有的,所以当时李老师专门写信给R&A,而R&A也从来没有碰到过类似的问题,所以他们在开会讨论之后给出了权威性的答案:可以。他们认为球场不可分割部分就跟球场上的树木一样,如果球场树上的树枝断了,跟树木完全脱离,那么这个树枝就成为了散置障碍物,而散置障碍物当然是可以取走的。所以球场不可分割部分的物体,与其脱离的部分也是可以移走的。但是如果它仍然像上面案例讲到的立桩一样仍然通过一根铁丝与栅栏相连,那么,它就跟树上虽然断了,但是仍然与树相连的树枝一样,是不可以随意移动的。
球场不可分割部分看上去简单,但是在球场不同的条件下,也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判例,希望大家下次在遇到球场不可分割部分物体的时候,都不再疑惑。